部分參選人未交代政治獻金(第三冊第5課) 113位立委參選人 尚未交代政治獻金去向 更新日期:2008/08/19 19:02 特約記者 高玉如台北報導 調閱監察院有關政治獻金申報?裝潢禤A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設立政治獻金專戶的候選人有354戶,但在選舉結束 結婚,依政治獻金法向監察院提報會計報告的僅有241人;該院財產申報處統計資料也指出,鄉鎮市等基層選 結婚西裝舉的政治獻金申報比例偏低。監察委員似乎應該立即調查該113候選人未提出會計報告,及基層選舉未申報政治獻金的原由,並 關鍵字行銷就違法部分作出裁罰,以落實政治獻金法規定。 依政治獻金法第十條規定,政黨或候選人須在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報經監察院許可並公告後,才能依法募集?買屋F治獻金。同法第21條並規定候選人需在投票日後三個月內,向監察院申報會計結算報告,政黨則為每年度結束後五個月內。 但根據監察院網站公布資料,第七屆立法委員選?租房子|過程中,設立政治獻金專戶的候選人有354人,但選舉結束後依法提報會計結算報告的卻只有241人;其間差距,有113個政治獻金專戶沒有提出結算報告,監察院是否應優先審查該專戶內的捐款去向?有?房屋貸款L違反政治獻金法相關規範? 前述僅只是單一選舉中的申報概況,根據監察院財產申報處長謝育男在內政委員會發言所提數據;在93年三月政治獻金法制定施行後的各項選舉中,鄉鎮市長選舉依法申報專戶的候選人只佔全體候選?買屋H的55%,縣市議員則有70%左右,至於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提出申報者各佔總候選人數不到7%。 對申報比例偏低情況,究竟是因為地方小區域選舉,候選人不需要募集政治捐款,還是監察院沒有人力去調查有無違法募款?徒法不足自行,今年七 結婚西裝月立法院修法通過監察院可以委託地方選委會處理申報事項,監察院不能再以人手不足無力調查為藉口,也該是真正落實執行法律的時候了。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酒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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