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炎陵站3月13日訊(分站記者 彭新平 通訊員 王聰)3月12日,筆者從炎陵縣法院獲悉,近日,炎陵縣法院在執行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時,邀請人民陪審員全程參與,這在該院是首例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的執行案件。
  申請執行人黃某華、鄒某偉、鄒某珍、鄒某妹、鄒某蘭、黎某鳳與被執行人黃某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申請執行標的為14.5萬餘元。立案執行後,經多次依法傳喚黃某龍拒不到庭。近日,該院執行法官得到申請執行人舉報,得知黃某龍在家。該院法官迅速出動,為確保執行效果,特別邀請炎陵縣一名人民陪審員全程參與。在該院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的共同努力下,雙方協商,被執行人黃某龍並已部分履行。
  這次引入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執行,是該院擴大人民陪審員工作範圍,發揮陪審員作用的一項新嘗試。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執行有利於執行案件的和解,提高案件執行成功率,同時對法院的執行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監督作用。  (原標題:炎陵縣法院首次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執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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